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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实名入网管理方案

作者: 时间:2020-10-27 点击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4〕17号)、《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第8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作为联网使用单位与校园信息化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名入网管理方案

一、权利与责任

    1、用户的权利与责任

我校教职工、在校学生有权在校园网物理接入可及范围内使用自有上网账号享受不受流量限制的上网服务。

用户使用上网账号进行联网时需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向账号信息相关维护单位报送包括姓名、手机号等在内的最新个人实名信息,并对账号下发生的网络行为负相关责任。且用户不得以私接路由器、占用他人账号等方式影响校园网正常运行。

    2、管理机构的权利与责任

信息中心作为实名上网账号管理单位,对账号进行规范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联网权限进行管理

信息中心负责账号可否联网状态的维护,并负责通知相关单位对账号信息对进行新增、更新、调整、删除,且有权对相关技术信息进行监管与记录,并负责以上信息的隐私保护工作。

    3、账号信息维护单位的权利与责任

人事处、学工处作为上网账号信息维护单位对账号信息有权进行新增、更新、调整、删除等操作,并有权通知信息中心对账号信息异常的账号进行相关管理操作。

人事处、学工处需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微信中教职工信息、学生信息进行检查、核对、更新,以保障上网实名信息完善与准确。

二、账号管理

校园网实名上网账号以企业微信账号为主,以单独申请的临时上网账号为辅,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1、上网账号主要面向对象为我校全体教职工及在校学生

    2、教职工上网账号信息以人事处负责维护的基础数据为准,通过企业微信方式认证的,其企业微信登录信息作为认证基础数据。

    3、在校学生上网账号以学工处负责维护的学生管理基本信息为准,通过企业微信方式认证的,其企业微信登录信息作为认证基础数据。

    4、其他人员若因故确需接入校园网的,需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实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初始密码等基础信息,经分管单位(或邀请单位)批准后,报信息中心申请临时上网账号(原则上有效期为7-30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由信息中心负责开户并建档留存。

    5、以上用户范围内,每人仅可拥有一个上网账号,一个上网账号可在至多三个设备上同时登录使用(含无线路由接入点),上网账号使用权归账号所有人。在使用上网账号进行联网时,账号所有人需充分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网络管理相关文件,并对账号下发生的所有网络行为承担相关责任。

    6、因上网账号下存在威胁我校校园网信息安全行为的,信息中心将根据严重程度对账号进行临时封禁7-30天处理,并通报相关情况至账号所有人所属部门(学院),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分管校领导及相关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处理,并永久关闭联网权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通报公安机关处理。

    7、因教职工离职、退休、调离,或因学生休学、退学、毕业、转校的,其上网账号将被禁用。有其他原因或按规定需禁用上网账号的,按实际情况处理。

三、联网管理

    1、在校内办公、教学区域入网:所有教职工、在校学生需使用企业微信扫码或认证菜单中的一键认证功能进行身份认证,每账号可在至多三个设备上同时登陆,登陆前相关终端无法访问除认证系统外其他任何校内专用服务器及公共互联网。

    2、在教工宿舍区域入网:教职工在宿舍区域有接入条件且确需联网的,需通过企业微信扫码或认证菜单中的一键认证功能进行身份认证,账号在终端上的同时登陆限制数与其他区域共享

    3、非我校教职工、学生在上述区域入网:由分管单位(或邀请单位)信息安全联络员通过企业微信-审批-临时上网账号申报功能向信息中心通告相关账号需求,在审批流程完成的4小时内(工作时间)由信息中心添加相关临时上网账号。

    4、无线路由器、服务器等特殊设备入网:原则上在校园网范围内禁止私自设立无线接入点及服务器等相关特殊设备。确有需要设立无线接入点,且为AP无线接入点时,所有用户将纳入正常认证范围。若无线接入点为无线路由接入点的,需指定管理责任人负责密码管理及安全管理。若出现安全问题且上网人能够查实的,由实际上网人负全部责任。实际上网人无法追查或无法确认最终责任的,由管理责任人负责。

    确有需要在信息中心所辖核心机房外设立服务器的,需申报相关信息、指定管理责任人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进行设备联网认证。

四、登录及注销

    1、登录政策

    (1)PC/MAC端用户在上网认证登录前需打开浏览器访问任意网页,系统将自动重定向至认证页面,若此时提示证书错误无法打开,可选择忽略证书错误强制访问或打开其他网页重试。

    页面打开后,用户可选择使用“企业微信扫码登录”或“账号密码登录”,其中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前款所述采用临时上网账号登录用户,建议我校教职工及在校学生选择企业微信扫码登陆。

    (2)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用户在连接需认证的无线接入点后,需打开企业微信并在工作台菜单中找到“信息中心网络服务”,进入后点击下方一键认证菜单进行上网认证。

    (3)登录前用户需仔细阅读并理解页面说明部分并同意相关协议即可正常登陆。

    2、注销政策:用户在使用完毕后需访问认证界面进行主动注销操作,否则可能出现上网账号被盗用等风险。系统将于每天凌晨4点30分注销所有在线用户,系统也会自动注销60分钟内已登陆但未产生流量用户。

四、其他

本管理方案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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